黑龙江事业单位申论热点:法治与德治
2014-05-18 23:07:21   来源:   评论:0 点击:

在谈法治与德治这个话题之前华政教育专家梁凯先给大家解释一下法制与法治的区别,以免大家存在疑惑记混淆。两者最大的不同表现在:法制的概念不包含价值;法治包含了价值内涵

 

在谈“法治与德治”这个话题之前华政教育专家梁凯先给大家解释一下“法制”与“法治”的区别,以免大家存在疑惑记混淆。两者最大的不同表现在:法制的概念不包含价值;法治包含了价值内涵,强调了人民主权。法制更偏重于法律的形式化方面,强调“以法治国”的制度、程序及其运行机制本身,它所关注的焦点是法律的有效性和社会秩序的稳定。这是形式意义的法治所要求达到的目标。由此可见,法制是法治的前提条件和基础。但另一方面,仅仅强调法律的形式化方面,还并不能揭示法治(尤其是实质意义的法治)的更深一层的内涵。法治是法制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法治属于意识形态层面的以法治国,而法制则是规章制度层面的以法治国。

接下来我们再具体阐述“法治与德治”这个话题。法治即法的统治,是指法律制度在国家治理中处于权威地位,并依据法律管理国家和民众事务的一种政治结构,即法的统治。它强调法律作为一种社会治理工具在社会生活中的至上地位,并且关切民主、人权、自由等价值目标。德治是中国古代的治国理论,是儒家学说倡导的一种道德规范。儒家提倡用道德去感化教育人。这种教化方式,是一种心理上的改造,使人心良善,知道耻辱而无奸邪之心。德治要求统治者集团以身作则,注意修身和勤政,充分发挥道德感化作用,同时,重视对民众的道德教化,“为政以德”。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开展依法治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他律和自律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德与法”这个话题近两年一直广受人们关注。从最近的“常回家看看入法”,到“公交让座拟立法”,再到“救助人权益保护法规出台”,以及“中国式过马路”等现象,使我们对“德与法”这个话题不得不引起足够的重视。

常回家看看入法

2013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施行。新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人。禁止对老人实施家庭暴力。该法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子女赡养老人是中国人的传统与责任,而“常回家看看”给老人以精神方面的关爱与照顾,更是无法逃避的道德义务,能将道德义务上升到法律的层面,符合现在社会发展的需求。为人子女,孝敬父母本来就是义务和本分。无论我们多忙多累,无论有着多么崇高或现实的理由,都不应该忘记在家守望的父母。子女“常回家看看”的入“法”更多体现的是政府对于大量“空巢家庭”所提出的一种指引与导向,无需为其欢呼,更无需用量化的眼光去挑剔。这一做法既满足了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又避免了老年人长期受到冷落,使他们感受到亲情的温馨,实在是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可贵之举。

要想通过“常回家看看”满足老人的精神需求,政府需用“立法”和“教化”两个轮子推动青年人进入“孝顺”的轨道。除了严格监督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还应该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的力量,真正实现老有所乐。如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让子女能够回得了家;增加老年人社区活动中心;完善社会养老体系等。此外,在用法治制约的基础上,多注重对青年人孝道和孝心的教化,如中华小孝子培养工程的开展和落实,使得“常回家看看”成为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

相关热词搜索:黑龙江华政教育 黑龙江公务员局 黑龙江人

上一篇: 2014年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景区门票让利于民
下一篇: 黑龙江事业单位申论热点:提高乡村教师收入水平,实现教育百年大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