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近年来,全国多地频发化学品污染环境事件,而被疑因受到污染出现“癌症村”的报道也频频见诸媒体。但是,长久以来,还未有证实环境污染导致“癌症村”的出现。2013年2月7日,环保部印发了《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其中明确表示,因受有毒化学品污染,个别地区出现“癌症村”等严重的健康和社会问题。
【标准表述】
[现状]
目前,我国仍在生产和使用发达国家已禁止或限制生产使用的部分有毒有害化学品,此类化学品往往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蓄积性、遗传发育毒性和内分泌干扰性等,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构成长期或潜在危害。
近年来,我国一些河流、湖泊、近海水域及野生动物和人体中已检测出多种化学物质,局部地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内分泌干扰物质浓度高于国际水平,有毒有害化学物质造成多起急性水、大气突发环境事件,多个地方出现饮用水危机,个别地区甚至出现“癌症村”等严重的健康和社会问题。
2010年以来,相继发生紫金矿业泄漏污染事件、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陆上输油管道爆炸火灾引发海洋污染事件、杭州苯酚槽罐车泄漏引发新安江污染事件等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不良社会影响。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以前“癌症村”还只出现在中东部个别地区,目前已有向中西部转移的趋势。
首先,中西部地区此前发展相对落后,污染致当地的生态发生变化,而农民环保意识缺乏,话语权也更难找到表达的渠道。
其次,污染企业是当地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地方政府针对举报往往重视不够。
此外,污染企业一般都在水源周边,所以河流两岸污染较多,河水的流动带来更大的污染。
[措施]
对此,专家建议:
第一,应加强透明度,加强信息公开,环保部门应垂直化管理,才能制约企业和地方政府。要强化信息公开,把信息发布情况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
第二,要放开公益诉讼。要下放审批权限,扩大群众参与,给民众提供畅通的表达渠道。
第三,加快环境管理转型,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和透明性。要改进工作作风,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制定改进措施和办法,用新的实践推动环保事业取得更大成效,用新的体制保障环保事业持续推进。例如认真回应民众诉求,并帮助企业建立环保体系,对积极保护环境的企业,应该给予税收减免或财政支持,为企业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