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市审计局决定公开考录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充实到市审计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名额
市直机关公务员中拟公开考录选调3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政治坚定,党性观念强;热爱审计工作,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努力;有大局意识和较强的团队精神,善于团结同志;有较强的业务工作和文字综合能力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群众口碑好。
(二)审计业务人员:具有公务员身份,担任科级及以下职务干部,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法律、法规、审计、财会、建筑、计算机和文字综合业务,且具有3年以上审计业务经历(参加过大型审计项目者优先)。
(三)文字综合人员:具有公务员身份,担任科级及以下职务干部,熟悉法律法规,文字综合能力强且具有2年以上审计工作经历或熟悉审计业务、参加过大型审计项目、在国家审计权威媒体发表过审计文章者优先(以组织鉴定为依据),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六)年龄、工作经历计算到报名截止时间。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 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不允许报考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干部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
报名程序:由本人填写《报名申请表》(详情请登录佳木斯市审计局网站的“下载”栏目下载表格,网址www.jmssjj.gov.cn),经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审核(盖章)、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到市审计局人事教育科报名,报名时还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盖章);
2.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盖章);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党员身份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并盖章);
6.近期二寸免冠照片3张(蓝底)。
(二)资格审核
我局按规定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名额比例应达到5:1以上,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相应减少选调名额。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根据审计工作需要,考察干部文字表达和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按70%折算后计入考试总成绩。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和回答问题的形式进行,重点考察干部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自我认知、语言表达、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按30%折算后计入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由我局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体检合格者,商所在单位同意后,我局统一组织进行考察。到人选所在单位查阅档案,核实报考资格条件,同有关人员谈话,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考察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经考察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及民意测评满意率低于80%的不予录用。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需补充人选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五)组织决定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由市审计局党组研究决定拟录用人员及录用岗位。
(六)公示及调入
拟录用人选情况在干部原工作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进行为期半年的试用考察,试用考察不合格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由后一名递补进行试用考察;试用考察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四、具体安排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1日— 5月15日5点
2.报名地点:市审计局人教科(市行政中心6号楼200室)。
3.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联系电话:0454--8635175; 联系人:白丹凤
监督举报电话:0454--8635157
中共佳木斯市审计局党组
2015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