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考体能测试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黑河市体能测试和体检安排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试安排
(一)体能测试对象。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上统一公示的拟进入体能测试和体检考察人员。
(二)集合时间及地点。2015年1月4日上午9:00时前准时在黑河第一中学体育馆门前(中央东大街)集合。
(三)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公务员)体能测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四)相关要求。1、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签字笔(或钢笔),严禁携带手机、相机等设备和其它与测试无关物品进入体能测试场地,无身份证者不得参加测试。2、考生须按照规定时间到达集合地点,逾期未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安排补测。3、考生须携带或穿着适合体能测试的运动鞋和服装。4、考生在测试现场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测试期间禁止围观、喧哗、吸烟。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资格。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对象。体能测试合格人员
(二)集合时间及地点。2015年1月5日早6:30时前准时到黑河市公安局爱辉分局刑警大队门前(兴林街234号)集合。
(三)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文件执行。
(四)相关要求。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签字笔(或钢笔)、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和体检费用约500元(体检医院按照标准收取)。2、体检前注意休息,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在接受体检前禁食8—12小时。3、考生务必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期不到按自动放弃处理。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亲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体检时听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医院体检相关规定。
考生看到此通知后,务于12月31日上午11:30时前主动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456-8260767。
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黑河市公安局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