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黑龙江政法干警面试指导:如何培养法治思维?
2014-11-17 20:45:15   来源:   评论:0 点击:

随着一年一度的政法干警考试的来临,同学们开始了新一轮的备考工作,但是如何才能在政法干警面试中脱颖而出呢,今天给大家介绍一种准备方法,我们从现在开始培养自己的法治思维方式,让你轻松进考场,得心应手应

随着一年一度的政法干警考试的来临,同学们开始了新一轮的备考工作,但是如何才能在政法干警面试中脱颖而出呢,今天给大家介绍一种准备方法,我们从现在开始培养自己的法治思维方式,让你轻松进考场,得心应手应对各种问题。

大家都知道在政法干警面试中,考察方式和考察知识点与一般的省考是有所区别的,就政法干警的考试而言,现岗位特色趋向于特点化+重视自我认知与执行能力的考察的特点。

那么面对这种特定身份和背景的题目,就更要求我们答题的时候要有所区别,政法干警考察的实质就是法治、公平、正义等基础意识。今天我们就来讲讲如何树立法治性思维方式,并将其运用到考试作答中。

首先,大家一定会问到底什么是法治思维呢?我们第一次见到这个词是从十八大报告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但是到现在还没有严格准确的概念,不过大家要明确一点,这里核心要义就是我们在思考问题时候,都必须以法律为根本准则,必须把法治方式作为维护人民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一种思维方式。那么我们如何在题目中体现法治思维呢?今天以这样一个问题为例给大家做简要的介绍:

背景:沈阳刺死城管小贩夏俊峰被依法执行死刑,2009年11月,沈阳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夏俊峰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外,夏俊峰还需要向原告赔偿约65.9万余元。随后夏俊峰家属提出上诉,且很多市民打抱不平。但是在2011年5月9日,在辽宁高院二审宣判,法院终审时维持了一审判决,判处夏俊峰死刑。

题目:对于夏俊峰事件你怎么看?

分析:大多数人可能看到城管问题,就会想到城管与小贩这个一直谈了很多年的问题,在这一“对立“群体中,小贩属于社会底层弱势群体,而我们内心直接趋向于主观判断,把观点立在城管暴力执法上,开始剖析城管暴力执法带来的弊端,但是作为我们考政法干警的考生来说,这种作答方式显然就不够客观了,其实这个时候你已经选择站在了广大普通群众的角度,用单纯的道义及同情代替了法治思维。

在背景材料中,我们不难看出,之所以夏俊峰被判死刑,是因为夏俊峰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这个已经是既定事实,材料中同时还提到很多市民打抱不平,之所以有这一做法也正是因为市民用固有的思维方式去思考。那么这个事件反映出的问题,是否能让我们在看到执法管理问题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到公民的法律意识的淡漠呢。

这个例子主要是告诉我们法治思维要求我们必须能够妥善处理程序与实体,法理与人情关系。美国法律界著名的辛普森杀妻案,就是真正做到维护了法律的程序正义,随着法律发展过程,我们应该明确这一点,在传统思维方式中,缺乏对程序的尊重,这一做法实际上是另一种不公平,当然法治思维体现还有很多,在这里就不做逐一列举,那么下面给大家几点建议,我们在面试以及备考中要如何做:

1、 学习法律知识、积少成多。现在距离面试还有一定时间,我们可以每天不断看书,补充知识面。因为法治思维的形成是我们大脑的思考过程,要想真正形成法治思维,就要不断运用法律概念,做出符合法律逻辑规律的推理和判断,得出符合法律逻辑的合法结论。

2、 严格树立公平正义思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提倡公平正义,这也是法治思维的灵魂所在。在答题的过程中,要时刻以公平正义为核心,思考问题,看待问题。

3、 仔细审题,认真分析,切莫主观判断。在拿到题目之后,要注意抓关键词,分析题目要点,真正做到读清题、读懂题,再进行分析,判断,而不要主观下定义。

4、 注意执法规范性。现在的执法行为越来越规范,有非常具体的操作标准。尤其在高法高检文件中,严格要求法律程序,公安机关也越来越规范,都需要我们严格的操作标准合法性思维,而在政法干警考试中很多题目特定身份会涉及到类似出警等题目,那这些就需要同学们去牢牢把握执法规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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