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黑龙江选调生考试公共基础知识: 质量互变规律
2015-03-17 15:24:33   来源:   评论:0 点击:

在选调生考试中,公共基础知识也是尤为重要的,今天,华政选调生考试网就来为大家系统讲解质量互变规律的相关知识,以帮助大家更好的掌握知识点。1 质、量、度(1)质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认识事物的

在选调生考试中,公共基础知识也是尤为重要的,今天,华政选调生考试网就来为大家系统讲解质量互变规律的相关知识,以帮助大家更好的掌握知识点。
1.质、量、度
(1)质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认识事物的质是把不同事物区别开来的依据。
(2)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空间的排列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只有认识量才能更准确地认识质。认识事物的量是把相同事物区别开来的依据。
(3)度是质和量的统一,是事物保持其质的量的限度。
2.质变和量变的辩证关系
(1)质变
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发展的非连续性。
【部分质变】
部分质变可以出现在总的量变的过程中,这种部分质变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未变而比较次要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使事物的发展呈现出阶段性,可称为阶段性的部分质变;一是事物全局的性质未变而其中个别部分发生了性质的变化,可称为局部性的部分质变。
(2)量变
量变是一种渐进性的,不显著的变化,是事物发展的连续性。事物的量变形式基本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数量的增减;另一种是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空间关系即排列次序和结构的变化。
(3)质量互变规律
质变和量变是相互转化、相互渗透的辩证关系。
①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开始一个新的发展过程。
②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在总的量变过程中包含着部分质变;在质变中有量的扩张。
3.方法论意义
(1)重视量的积累。
(2)不失时机地促成事物的飞跃。
(3)坚持适度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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