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殡葬系统招聘公告
2015-09-19 16:49:18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工作需要,牡丹江市殡葬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数量及面向范围此次共面向社会招聘12人,具体情况如下:1、礼仪员:6人(只限女性,牡丹江市城镇户籍);2、礼宾

根据工作需要,牡丹江市殡葬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面向范围
此次共面向社会招聘12人,具体情况如下:
1、礼仪员:6人(只限女性,牡丹江市城镇户籍);
2、礼宾员:4人(只限男性,牡丹江市城镇户籍);
3、主持人:2人(只限女性,牡丹江市城镇户籍)。
(岗位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2)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礼仪员招聘条件:
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5cm以上,相貌端庄,形象大方,声音甜美,身体健康,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高中毕业即可),励志投身殡葬事业,能够从事殡葬礼仪、引导服务等工作。
(二)礼宾员招聘条件:
男,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80cm以上,五官端正,形象大方,声音洪亮,身体健康,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高中毕业即可),励志投身殡葬事业,能够从事殡葬礼宾服务等工作。
(三)主持人招聘条件:
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70cm以上,五官端庄,形象大方,声音甜美,身体健康,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励志投身殡葬事业,能够从事殡葬礼仪、主持等工作。
3年以内的全日制殡葬专业(专科以上)应往届毕业生,不参加考试,符合体检、考察要求者,可直接录用,不占用本次招聘名额。
三、加分条件及标准
退役士兵、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殡葬、播音主持、文秘、音乐舞蹈、财会金融、园林绿化、医护、水暖电器维修等相关专业毕业,拥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将按照加分标准予以加分,累计加分上限为5分。
四、工作待遇:
1、市殡葬管理处与新录用职工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决定是否续签。续签劳动合同也将按三年一签办理。
2、新录用的合同制职工,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其工资参照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试用期待遇执行。
3、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成为殡葬系统合同制职工,享受市殡葬系统现有参照企业制管理的职工同等待遇。
五、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21日至9月23日(21日至22日8:30—17:00,23日8:30—12:00)。
2、报名地点:牡丹江市殡葬管理处二楼会议室(阳明区铁岭镇四道村,咨询电话:0453-6375859,联系人,王女士)。
3、接收报名:报名采取本人现场登记报名方式进行(不接收网络报名和电话报名),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和信息。
(1)一寸免冠照片3张(同时提交照片电子版);
(2)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1份;
(3)户口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具备加分条件者还需提交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以上原件当场验证后返还,复印件留存。
4、报名审核。根据“招聘基本条件”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并发放笔试通知单,告知笔试时间、地点。
5、招录方式。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招录。
6、报考纪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考录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殡葬管理处负责解释。
牡丹江市殡葬管理处
2015年9月18日

附件2:
工  作  岗  位  描  述
一、礼仪员:
1、从事与殡葬服务有关的业务登记、业务洽谈等工作;
2、从事殡仪服务的接待、引导等工作;
3、从事殡葬礼仪的策划、主持等工作;
4、从事礼仪服务相关工作;
5、从事值班值宿工作;
6、从事简单的遗体清洗、洁面、缝合、化妆、穿衣等工作;
7、从事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礼宾员:
1、从事专业礼宾护灵工作;
2、从事专业礼宾乐队演奏工作;
3、从事主持、礼宾演唱工作;
4、从事简单的遗体清洗、洁面、缝合、化妆、穿衣等工作;
5、从事值班值宿工作;
6、从事其它殡仪服务、殡仪业务登记工作;
7、从事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主持人:
1、从事专业告别主持工作;
2、从事简单的遗体清洗、洁面、缝合、化妆、穿衣等工作;
3、从事值班值宿工作;
4、从事其它殡仪服务、殡仪业务登记工作;
5、从事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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