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黑龙江肇东市招聘协警公告
2014-12-05 22:07:27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工作需要,肇东市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在肇东户口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毕业生华政开为市公安局招聘协警。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人数:40名。二、招聘对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根据工作需要,肇东市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在肇东户口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毕业生华政开为市公安局招聘协警。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40名。

二、招聘对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法律专业。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和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体能,五官端正,视力正常(无严重近视,无散光、弱视、斜视、色差),体重60千克以上(过于肥胖和偏瘦者均不符合标准),净身高1.75米以上(含1.75米);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男性,肇东户口(2014年10月1日以前户口迁入肇东);

(6)2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7)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未就业。

四、方法步骤:

1.报名时间和地点:从2014年12月 8日至2014年12月12 日到市西城派出所一楼大厅报名,地址:肇东市西园区办事处办公楼内;报名时需本人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

2.资格审查:由市公安局负责审查考生户口、身高、体重、视力、是否有明显残疾和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由公安局在考试前统一组织进行。市人社局负责审查考生毕业证及学籍档案,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前不能提供本人学籍档案的,取消报名考试资格。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3.考试: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笔试的组织、命题、阅卷由市人社局负责,市公安局配合,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

4.体检: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第40名出现重分情况,重分人员全部进行体检。体检由市人社局和市公安局共同负责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体检出现不合格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5.考察和政审:考察和政审由市公安局负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及道德情况、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材料,提出使用意见。考察出现不合格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6.公示:笔试结束后,公示笔试成绩、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示期5天;考察和政审结束后,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5天。

五、待遇:

由市公安局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上岗后每人每月工资1200元,由市财政负责交“三险”。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公安局党委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肇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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