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社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鸡西市政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鸡政发[2006]17号文件)和《虎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虎人社发[2014]51号文件)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规范事业单位选人用人行为,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拓宽选拔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渠道,引进素质高,业务精的专业技术人才,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二、招聘单位
虎林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办公室为隶属于虎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招聘岗位及聘后待遇
1.招聘岗位及数量。招聘岗位为虎林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办公室科员,共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人。
2.聘后待遇。根据《鸡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虎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文件要求,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核编聘用手续,享受黑龙江省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待遇。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按照合同约定,取消聘用资格。
通过笔试面试最终确定为拟聘人选的,如不服从分配,取消其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虎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其工作岗位按报考考生类别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此次聘用人员在办理落编聘用手续后,必须在所聘用单位工作五年以上,期间不得提出调动或借用申请。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应往届统招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不限。
4.虎林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含事业单位招聘确定的拟聘用人选)不得报考;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五、招聘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