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公安机关维稳处突能力,确保我市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缓解市公安局警力不足的现状。根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全省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黑公通[2007]42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国统招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男性。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市公安局共招聘文职人员21人。
1、共和派出所2人,要求:户籍地、居住地为共和乡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大学生和退伍军人。
2、特警大队、看守所及派出所19人,要求:退伍军人18人,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人。
三、招考条件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前科劣迹;;
2、身体健康,体型匀称,五官端正;
3、具有穆棱市常住户口;
4、身高1.70米以上,体重不能超过或低于标准体重的25%(标准体重=身高(厘米)-110);
5、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3) 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4) 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5)己被交警大队、消防大队招录为文职人员、协警人员。
四、招考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2014年11月13日止,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2、报名地点:穆棱市公安局一楼。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户口簿、毕业证、就业报到证、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二)体能测试、笔试和加分项
体能测试项目为:100米和1000米,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测试。
退伍军人的考试按百分制计分,计分办法为:体能测试70分,写作知识30分。
大学毕业生的考试按百分制计分,计分办法为:体能测试30分,写作及基础知识70分。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宜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对招聘的退伍军人实行加分政策,其中党员加3分,士官加3分,具有地方机动车驾驶证的加3分,并累积加分。对符合加分条件的退伍军人,报名时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体能和笔试综合成绩和所加分数为最后得分,实行毕业生与退伍军人分别录取,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如笔试成绩确定人选最后出现并列,则对并列人员进行加试,至最后确定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