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文件精神,经县编委会研究决定,宝清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名,其中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招聘财务审计员和工程造价审计员各2名;第三产业发展督导中心招聘金融办科员2名。详见《2014年下半年宝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
3、具备工作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学历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统招学历(以教育部唯一学历认证网站“学信网”查询为准)。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6、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加分条件的,可享受加分政策。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8日—10月10日
2、报名地点:宝清县人才市场(宝清县人民政府一楼西侧)
3、报名所需材料
(1)《招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
(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3)近期一寸蓝色免冠照片4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包括在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表查询有效期1个月,请临近报名时下载;
4、考务费用:报名费200元。体检费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收取。
5、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