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遴选推荐县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2015-06-20 17:22:01   来源:   评论:0 点击:

关于遴选推荐县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专家库人选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为了认真做好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推进我省教师培训综合改革,加强教师培训团队建设,提高培训质量,省教育...

关于遴选推荐县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
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了认真做好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推进我省教师培训综合改革,加强教师培训团队建设,提高培训质量,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遴选推荐省级和县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专家库人选的通知》(黑教师处字〔2015〕6号)文件,拟在各市(地、总局)和有关单位推荐基础上,建立县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专家库。为做好专家人选的遴选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县级专家人选范围和条件
县级推荐专家人选范围包括: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的优秀教研员和中小学幼儿园一线优秀教师。
入选专家库的成员须具备如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在教育教学中坚持正确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对待工作认真负责,能高质量完成各项教研和培训任务。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县级教研员要了解本县本学科的教学现状,具有一定的教师培训和指导校本教研的经历。在本地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声誉;
3.中小学幼儿园一线优秀教师要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较好的理解和把握,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优先推荐具有培训经历的教师;
4.具有一定的信息技术操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软件完成各类信息的搜集、下载、传送、交流等技术性操作。
二、推荐程序、人数和学科
(一)推荐程序
(1)自主申报。凡达到县级培训专家基本条件的教师,按要求填写申报表(附件1),经任职学校审查同意,报县(市)区教育局审核。
(2)县教育局推荐。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县级培训专家的基本条件,对申报教师的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按人数比例,择优推荐。
(3)省教育厅遴选认定。省教育厅对推荐的拟入选县级培训专家的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县级培训专家库人选,并公示名单。
(二)推荐人数
按照教育部的相关文件要求,县级专家库人数与本地乡村教师比不低于1:30。(其中教研员占65%,中小学幼儿园一线教师占35%,每县按小学语文、数学各2人,其他学科各1人推荐,多推荐人选可避免各地实施培训时辅导专家缺少问题)。
(三)推荐的学科(领域)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体育、音乐、美术、科学、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心理健康、地方课程。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心理健康、地方课程。
幼儿园教师
通识:教师教育理论与实践、班主任工作、师德教育、学校管理、法治安全教育、特殊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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